海南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海南 > >

共促消费公平!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食品领域3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0 11:22:03 来源:互联网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的消费维权案例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总结,形成了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布消费提醒,以法明理共促消费公平。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查处海口琼山苏向清果业商行短斤缺两案

 

2021年7月26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苏向清果业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水果过程中,存在短斤缺两行为,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184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三亚天涯区南海渔村海鲜店消费欺诈案

 

2020年12月2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三亚市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对三亚天涯区南海渔村海鲜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海鲜过程中存在利用秤具作弊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53.63元、罚款15536.3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临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高临城红年华保健食品店经营无检验合格证明和虚假宣传案

 

2021年3月9日,临高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临高临城红年华保健食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钙加维生素D3咀嚼片”、“钙铁锌氨基酸钙植物饮料”等12种产品,无法提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报告,同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临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800元,罚款69000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