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2期通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大类食品共28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2批次,不合格食品9批次。
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7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文娇丽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销售的海白,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高县调楼陈球星海鲜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方市第三市场张兰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检验项目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吉阳乐天城市场李虹遐蔬菜摊销售的芹菜,经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检验发现,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何伟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口美兰宝萱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水产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氯霉素会抑制人体骨骼的造血功能,引起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状白细胞缺乏症等疾病,过量食用高含量氯霉素的畜禽肉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甲拌磷是一种有机磷类内吸杀虫、杀螨剂,属高毒农药,对人、畜剧毒。农业部规定蔬菜中不得使用农药甲拌磷。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及其他污染问题
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微生物及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万宁万城万滨餐具消毒服务店销售由万滨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生产日期:2021年05月19日),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琼海嘉积和树金隆酒家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生产日期:2021年05月24日),检验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中规定,大肠菌群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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