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3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共19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儋州那大乔乾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检验项目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儋州那大符稍搧蔬菜摊销售的豆角(豇豆),检验项目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东万冲何芳水果店销售的柑,检验项目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啶虫脒为3%的啶虫脒乳油,是一种新型杀虫剂。作为一种新型杀虫剂,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较强的渗透作用,且显示出速效的杀虫力,持效期长可达20天。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啶虫脒在黄芽白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mg/kg。本品对人畜低毒,对天敌杀伤力小,适用于防治果树、蔬菜等多种作物上的半翅目害虫。
三唑磷为广谱有机磷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棉花、粮食类作物上的鳞翅目害虫、害螨、蝇类幼虫及地下害虫等。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长期食用三唑磷残留超标的水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还有2批次餐饮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三亚崖城大重峰牛杂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方新港品佳豆浆坊凯哥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传统面制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面制品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面制品中铝残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mg/kg。长期过量摄入铝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抑制胎儿的生长发育。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饮料检出不合格,为儋州那大雨露饮料厂生产销售的山水情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1-03-15,规格:518ml/瓶),检验项目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3期)
本文由中国食品安全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