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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等5个制度规范及式样的通知(农质安发[2015]11号)【2016-01-01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55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文号 农质安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10-23 生效日期 2016-01-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修订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等2个制度规范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等3个格式样本,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做好业务指导和相关培训。

 

  在实施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电子邮件:dbch@agri.gov.cn。

 

  附件: 1.《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

 

  2.《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准则》;

 

  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书》;

 

  4.《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报告》;

 

  5.《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查报告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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