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31期)。据通告,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9类食品511批次样品,不合格19批次。
总体情况
抽检饮料69批次,不合格1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05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129批次,不合格4批次;蜂产品36批次、糖果制品7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7批次、蛋制品24批次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阳朔县大西街购物广场(普通合伙)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姜茶(固体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3.4×103CFU/g、②<10CFU/g、③3.1×103CFU/g、④4.0×103CFU/g、⑤2.3×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3CFU/g、M=5×104CFU/g。
(二)阳朔县城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柠檬姜茶固体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1.8×104CFU/g、②1.4×104CFU/g、③2.0×104CFU/g、④1.3×104CFU/g、⑤2.4×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3CFU/g、M=5×104CFU/g。
(三)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生产的“混合型果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检测结果为0.113倍,标准规定为≥1.5倍。
(四)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生产的“百香果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检测结果为0.0941倍,标准规定为≥1.5倍。
(五)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生产的“草莓味饮料”,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检测结果为0.121倍,标准规定为≥1.5倍;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8.4×102CFU/mL、②3.8×102CFU/mL、③3.7×103CFU/mL、④1.6×103CFU/mL、⑤5.5×103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CFU/mL、M=104CFU/mL。
(六)百色市右江区金钲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由岑溪市俊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子牛乳饮品”,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检测结果为0.50g/100g,标准规定为≥1.0g/100g。
(七)博白县兴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博白县十二哥杨桃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哥杨桃水凉茶”,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3.1×103CFU/mL、②3.8×103CFU/mL、③3.2×103CFU/mL、④3.6×103CFU/mL、⑤3.5×103CFU/mL,标准规定为n=5、c=2、m=102CFU/mL、M=104CFU/mL。
(八)百色市右江区美佳乐超市南大世纪广场店销售的3批次标称由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不合格项目均为溴酸盐,检测结果分别为0.027mg/L、0.025mg/L、0.014mg/L,标准规定为≤0.01mg/L。
(九)巴马寿乡大众超市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巴马山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寿珍泉®(饮用天然泉水)”,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检测结果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
(十)阳朔县白沙桃花源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市金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果茶”,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检测结果为4.07mg/kg,标准规定为≤2.0mg/kg。
(十一)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家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方便螺蛳粉”,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①10CFU/g、②<10CFU/g、③4.1×102CFU/g、④42CFU/g、⑤1.9×102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0CFU/g。
(十二)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南宁市韩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南宁老友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1.1×105CFU/g、②4.7×104CFU/g、③5.4×104CFU/g、④6.5×104CFU/g、⑤6.2×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十三)南宁市霞金米粉店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品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二娘传奇方便螺蛳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2.5×103CFU/g、②5.8×104CFU/g、③2.0×103CFU/g、④2.4×104CFU/g、⑤5.0×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十四)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萝卜丁)”,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结果为1.23g/kg,标准规定为≤1.0g/kg。
(十五)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萝卜条)”,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结果为1.65,标准规定为≤1。
(十六)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辣酱丁)”,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为2.21g/kg,标准规定为≤1.0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结果为1.22g/kg,标准规定为≤1.0g/kg。
(十七)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销售的“酱菜系列(五香榨菜)”,不合格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结果为1.71g/kg,标准规定为≤1.0g/kg。
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桂林、河池、百色、玉林、柳州、南宁、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玉林、百色、河池、桂林、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 | 灵川县大圩镇嵅村工业园 | 阳朔县大西街购物广场(普通合伙) | 阳朔县阳朔镇蟠桃路27、28号B幢 | 红糖姜茶(固体饮料) | 360克/盒 | 老三样及图形商标 | 2019-04-26 | 菌落总数║①3.4×10³CFU/g,②<10CFU/g,③3.1×10³CFU/g,④4.0×10³CFU/g,⑤2.3×10³CFU/g║n=5,c=2,m=10³CFU/g,M=5×10⁴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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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 | 灵川县大圩镇嵅村工业园 | 阳朔县城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 | 阳朔县阳朔镇石马圆盘西南侧阳朔戏楼项目地下一层 | 红糖柠檬姜茶固体饮料 | 175克/盒 | 名坊及图形商标 | 2019-06-12 | 菌落总数║①1.8×10⁴CFU/g,②1.4×10⁴CFU/g,③2.0×10⁴CFU/g,④1.3×10⁴CFU/g,⑤2.4×10⁴CFU/g║n=5,c=2,m=10³CFU/g,M=5×10⁴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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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 | 兴业县卖酒镇枫营 | 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 | 陆川县乌石镇乌石街中路 | 混合型果味饮料 | 260ml/瓶 | 蜜浪及图形 | 2019-07-05 | 二氧化碳气容量║0.113倍║≥1.5倍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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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 | 兴业县卖酒镇枫营 | 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 | 陆川县乌石镇乌石街中路 | 百香果味饮料 | 260ml/瓶 | 蜜浪及图形 | 2019-06-16 | 二氧化碳气容量║0.0941倍║≥1.5倍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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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兴业县卖酒康佳饮料厂 | 兴业县卖酒镇枫营 | 陆川县乌石镇华生副食批发部 | 陆川县乌石镇乌石街中路 | 草莓味饮料 | 260ml/瓶 | 蜜浪及图形 | 2019-08-17 | 二氧化碳气容量║0.121倍║≥1.5倍;菌落总数║①8.4×10²CFU/mL,②3.8×10²CFU/mL,③3.7×10³CFU/mL,④1.6×10³CFU/mL,⑤5.5×10³CFU/mL║n=5,c=2,m=10²CFU/mL,M=10⁴CFU/mL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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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岑溪市俊龙食品有限公司 | 岑溪市岑城上奇开发区田螺塘 | 百色市右江区金钲食品批发部 | 百色市右江区百胜街109号 | 椰子牛乳饮品 | 420ml/杯 | 俊龙 | 2019-08-24 | 蛋白质║0.50g/100g║≥1.0g/100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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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博白县十二哥杨桃水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城东工业园新区B11号 | 博白县兴隆百货有限公司 | 博白县兴隆中路033号 | 十二哥杨桃水凉茶 | 340ml/瓶 | 十二哥及图形 | 2019-08-03 | 菌落总数║①3.1×103CFU/mL,②3.8×103CFU/mL,③3.2×103CFU/mL,④3.6×103CFU/mL,⑤3.5×103CFU/mL║n=5,c=2,m=102CFU/mL,M=104CFU/mL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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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 田东县林逢镇福兰村八儿屯南昆高速公路南面 | 百色市右江区美佳乐超市南大世纪广场店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进站路与祥云路交汇处南大世纪广场1号楼负一层商铺及仓库 | 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 | 500ml/瓶 | 环球及图形商标 | 2019-04-29 | 溴酸盐║0.027mg/L║≤0.01mg/L | 初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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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 田东县林逢镇福兰村八儿屯南昆高速公路南面 | 百色市右江区美佳乐超市南大世纪广场店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进站路与祥云路交汇处南大世纪广场1号楼负一层商铺及仓库 | 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 | 350ml/瓶 | 环球及图形商标 | 2019-05-02 | 溴酸盐║0.025mg/L║≤0.01mg/L | 初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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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田东环球百马高锶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 广西百色田东 | 百色市右江区美佳乐超市南大世纪广场店 |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进站路与祥云路交汇处南大世纪广场1号楼负一层商铺及仓库 | 环寿泉天然弱碱性泉水 | 330ml/罐 | 环球及图形商标 | 2019-04-10 | 溴酸盐║0.014mg/L║≤0.01mg/L | 初检机构: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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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广西巴马山泉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 | 巴马县巴马镇巴马村六一山山腰 | 巴马寿乡大众超市 | 广西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新建路215号(原人民旅社门面) | 寿珍泉®(饮用天然泉水) | 398ml/瓶 | / | 2019-08-18 | 铜绿假单胞菌║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2CFU/250mL║n=5,c=0,m=0CFU/250mL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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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桂林市金象食品有限公司 | 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阳家村委会茶店村 | 阳朔县白沙桃花源土特产店 | 阳朔县白沙镇五里店世外桃源内 | 罗汉果茶 | 150g/盒 | / | 2019-06-28 | 铅(以Pb计)║4.07mg/kg║≤2.0mg/k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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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广西家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柳江区第一工业开发区光辉路18号 |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 | 南宁市大学路98号世贸西城广场A区一层、二层商铺 | 方便螺蛳粉 | 250克(调制干米粉包115克+调料包135克)/盒 | 家柳及图形商标 | 2019-03-16 | 大肠菌群║①10CFU/g,②<10CFU/g,③4.1×102CFU/g,④42CFU/g,⑤1.9×102CFU/g║n=5,c=2,m=10CFU/g,M=100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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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西南宁市韩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50号 |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南宁新世界店 | 南宁市大学路98号世贸西城广场A区一层、二层商铺 | 南宁老友粉 | 239克(干米粉120克+调料119克)/袋 | / | 2019-04-12 | 菌落总数║①1.1×105CFU/g,②4.7×104CFU/g,③5.4×104CFU/g,④6.5×104CFU/g,⑤6.2×104CFU/g║n=5,c=2,m=104CFU/g,M=105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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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广西品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思源北路17号 | 南宁市霞金米粉店 | 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63号南宁旅游大厦第一层 | 二娘传奇方便螺蛳粉 | 200克(米粉包90克配料包110克)/碗 | / | 2019-07-08 | 菌落总数║①2.5×103CFU/g,②5.8×104CFU/g,③2.0×103CFU/g,④2.4×104CFU/g,⑤5.0×104CFU/g║n=5,c=2,m=104CFU/g,M=105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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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 | / |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B区5栋E座、5栋F座地下一层 | 酱菜系列(萝卜丁) | 散装 | / | 2019-09-04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1.23g/kg║≤1.0g/kg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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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 | / |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B区5栋E座、5栋F座地下一层 | 酱菜系列(萝卜条) | 散装 | / | 2019-09-04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65║≤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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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 / |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B区5栋E座、5栋F座地下一层 | 酱菜系列(辣酱丁) | 散装 | / | 2019-09-04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21g/kg║≤1.0g/kg,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22g/kg║≤1.0g/kg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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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 | / | 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天健分店 | 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B区5栋E座、5栋F座地下一层 | 酱菜系列(五香榨菜) | 散装 | / | 2019-09-04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71g/kg║≤1.0g/kg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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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4批次饮料和2批次方便食品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方便食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三、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饮料样品存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情况,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四、溴酸盐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3批次饮料存在溴酸盐超标的情况,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五、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铅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损伤风险。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样品存在铅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
六、蛋白质
蛋白质属于品质指标,是衡量冷冻饮品质量的重要指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饮料样品中蛋白质含量为0.50g/100g,不符合规定值≥1.0g/100g要求;产品中蛋白质来源于含蛋白质的原料,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或者为降低成本故意降低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
七、二氧化碳气容量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一个特征性指标,足够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够使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作用,饮用后比较爽口。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3批次饮料存在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包装过程控制不当,存在慢性漏气现象,或可能是运输、储存条件不佳造成缓释漏气。
八、甜蜜素
甜蜜素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餐饮食品样品存在超限量使用甜蜜素的情况,其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味道而超限量使用甜味剂。
九、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餐饮食品样品存在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为了使产品有更好的卖相或口感或延长保质期,故意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十、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
防腐剂(苯甲酸和山梨酸)是食品添加剂,主要起防腐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
本次监督抽检餐饮食品发现有2批次样品超限量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1批次样品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情况;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使用时未准确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