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27期)。据公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4类食品共计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
本次抽检包括餐饮食品6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均检验合格。检验机构为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餐饮食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餐饮食品检验项目包括甲基汞、无机砷、甲醛次硫酸氢钠、糖精钠、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氯霉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大肠菌群、黄曲霉毒素B1、挥发性盐基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游离性余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总砷、苯并(a)芘、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验项目包括酸值/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镍、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极性组分、大肠菌群、霉菌。
蔬菜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蔬菜制品检验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糖精钠、甜蜜素、亚硝酸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镉(以Cd计)、苏丹红I、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
速冻食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速冻食品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氏菌、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甲基汞(以Hg计)、无机砷(以As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氯霉素、胭脂红、二氧化硫残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