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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6 20:22:51 来源:互联网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6批次,涉及糕点、肉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等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城北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南京金陵人家食品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生产的金陵人家糕点(香辣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徐州百大超市有限公司贾汪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徐州麒麟海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徐州市金塔食品厂生产的黑麻桂花酥糖(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云龙区欢乐购百货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粉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铜山区惠佳乐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味香粉肠,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五、常州市易买得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西林康王食品厂生产的芝麻糖,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新北区三井常乐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兴化市源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涟水县保滩镇苏美连锁李字超市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味美酱醋食品厂生产的丰鱼老抽王,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八、赣榆区班庄镇金朝满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连云港祥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夹心海苔,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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