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19年 第45号)》称,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婴幼儿化妆品不合格。
据通告,标示为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诺必行®婴宝特护膏检出禁用组分酮康唑,标示为平舆冰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王®舒英宝母婴平安膏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广东、河南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江西、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通告指出,上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批次婴幼儿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序号 | 标示样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示包装规格 | 标示批号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 |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 | 标示批准文号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检验机构名称 | 不合格 项目 | 检验结果 | 判定依据及 限值规定 |
1 | 诺必行®婴宝特护膏 | 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士诺信化妆品国际有限公司监制 | 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岭村岗埔三路2号,香港新界葵昌路26-38号豪华工业大厦23楼B07室 | 南昌市青山湖区爱婴堡母婴用品店 | 江西南昌市青山湖区上海路110号 | 18g | NBXA11095 | 20210702 | 广东 | / | 粤妆20170353 | 初检机构: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酮康唑 | <2.5μg/g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不得检出 |
2 | 冰王®舒英保母婴平安膏 | 平舆冰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平舆县工业大道中段北侧 | 广东新特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长埔长东村实业用地商铺后栋四楼A区 、B区 | 50g | 20180802 | 20210801 | 河南 | / | 豫妆20160038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 菌落总数 | 130000CFU/g或CFU/mL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500CFU/g或CFU/mL(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10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