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8大类食品2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234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标称湖南肖老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芒果汁饮料,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裕湘酸辣红薯粉(重庆风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标称湖南善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岳阳市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富安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岳阳市洞庭山茶厂生产的苦荞茶,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张家界湘小伍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土家山塞苦荞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苦荞茶(全株茶),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岳阳、张家界、郴州、娄底等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长沙、岳阳、张家界、郴州、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应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相关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局报告。
特此公示。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