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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甘市场监通告〔2019〕第9期总第23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9 12:43:13 来源:互联网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共290批次,抽检合格样品28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产品信息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调味品202批次,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酒类6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榆中定远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榆中乡缘酿造厂生产的麸醋,总酸(以乙酸计) 初检值为2.62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初检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值为2.68g/100mL,复检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二)标称兰州新区成贵酿造厂生产的尕堡子手工香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18g/100mL,标准规定为≥3.50 g/10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兰州新区成贵酿造厂生产的手工香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21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敦煌市九鼎家福香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麸醋,总酸(以乙酸计)初检值为3.12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初检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值为3.24g/100mL,复检机构为:中国商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五)标称兰州新区秦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特优香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检出值为1.8g/kg,标准规定为≤1.0 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标称兰州新区秦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6g/kg,标准规定为≤1.0 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兰州新区秦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王川特优香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4.21g/100mL,明示值为≥5.00g/100mL;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检出值为  1.3g/kg,标准规定为≤1.0 g/kg,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酒泉市、兰州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场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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