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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06 21:33:21 来源:互联网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19大类食品6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郏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安良店销售的标称宿州市毅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多味鸡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登封市卢店镇全家福超市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40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市惠济区信基冻品水产大世界金盛水产行销售的标称徐州虞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蜜枣粽、1批次八宝粽,安赛蜜检出值分别为0.11g/kg、0.1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新郑市龙湖镇叶大兴炖肉胡辣汤安联店销售的1批次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13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新蔡麦佳农超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04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kg。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郑州)。

 

  6.大商集团(新乡)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郑市新星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酸味枣片,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95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35g/kg。初检机构为新乡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郑州上榕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小白菜,啶虫脒检出值为1.78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平顶山、新乡、新蔡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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