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2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1大类食品18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合格182批次,不合格1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的石蟹80g以上(L)(W)(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据介绍,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9350000002933601 | 1 | 龙海市航诚贸易有限公司 | / | 晋江润德商业有限公司迎宾路分公司 | 晋江市青阳街道世纪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宝龙城市广场) | 石蟹80g以上(L)(W) | 散装 | / | 2019/3/3 | 镉(以Cd计)mg/kg|0.96|0.5 | 食用农产品 | 第22期 |
| 福建/省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表(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