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抽检 >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市监通告〔2018〕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3 09:15:28 来源:互联网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2批次,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比7.14%。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佳多利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宝石青豆,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26g/100g,标准规定为≤0.50g/100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老杨炒货坊经营的蒜香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7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安路八戒便利店经营的散长粒瓜子,过氧化值检出值为1.9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霉菌检出值35CFU/g,标准规定为≤25CFU/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9年3月13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企业16家39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