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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1年第16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4-29 11:13:02 来源:互联网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和糕点10类食品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其他污染物、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玛纳斯县金匮健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精河县优客便利店销售的、标称高唐县真巧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丝绒蛋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其他污染物

 

  哈密天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天马超市泰和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312国道南侧的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坎儿井天然冰川矿泉水(天然矿泉水),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

 

  伊犁美连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御馔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鹌鹑,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质量指标

 

  (一)玛纳斯县金匮健康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玛纳斯县众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奇台县鑫友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新疆天山骄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花籽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新疆家乡好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伊宁市第七分公司销售的南式白皮点心,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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