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3月27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饼干、乳制品、酒类、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共9类产品30批次,其中,1批次水产制品检出重金属超标。
信息显示,不合格样品为: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丁香鱼干(规格:350克/袋,生产日期:2019-10-03),该样品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在水产制品中的其他鱼类制品(凤尾鱼、旗鱼制品除外)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1mg/kg,凤尾鱼、旗鱼制品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3m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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