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4月3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8批次,其中,3批次螃蟹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信息显示,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三点蟹、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大蓝花母蟹、海南旺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中红花蟹,均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水产品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