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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16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9号
发布日期 2011-03-22 生效日期 2011-03-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暂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元宝枫籽油等2种新资源食品目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的公告汇总

附件

元宝枫籽油 

中文名称

元宝枫籽油

拉丁名称

Acer truncatum Bunge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元宝枫树种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元宝枫种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3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油酸 C18:2

≥30.0%

油  酸 C18:1

≥15.0%

神经酸 C24:1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牡丹籽油

中文名称

牡丹籽油

英文名称

Peony Seed  Oil

基本信息

来源:丹凤牡丹(Paeonia ostii T.Hong et J.X.Zhang)和紫斑牡丹(Paeonia rockii)的籽仁

生产工艺简述

以牡丹籽仁为原料,经压榨、脱色、脱臭等工艺制成。

食用量

≤10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透明油状液体

脂肪酸组成(占总脂肪酸含量比)

亚麻酸 C18:3

≥38.0%

亚油酸 C18:2

≥25.0%

油  酸 C18:1

≥2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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