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39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43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文号 公告2017年第39号
发布日期 2017-08-10 生效日期 2017-08-1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

 

  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本公告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4年第80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2.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3.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7年8月10日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