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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附件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39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3号
发布日期 2018-05-16 生效日期 2018-05-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
备注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1848760/index.html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出入境检验检疫封识管理办法》(2000年4月3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22号公布)已经《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署令第238号)修改并公布,现对该办法所规定的文书进行发布,文书样式见附件。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施封通知书.do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检验检疫)启封通知书.doc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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