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安全网

农业部公告第2634号|增补《饲料原料目录》和扩大饲料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适用范围等(农业部公告第263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39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公告第2634号
发布日期 2017-12-28 生效日期 2017-12-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附件:《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人提出的增补《饲料原料目录》和扩大饲料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适用范围等申请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辅酶Q10渣进入《饲料原料目录》,编号:12.3.4。特征描述:利用类球红细菌和由葡萄糖、玉米浆、无机盐等组成的主要原料发酵生产辅酶Q10后的固体副产物。菌体应灭活并经干燥处理。该产品仅限于畜禽饲料使用。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灰分、铵盐、水分。

 

    二、将辅酶Q10渣同时增补到《饲料原料目录》第四部分“单一饲料品种”中。

 

    三、将饲料添加剂焦亚硫酸钠适用范围扩大至猪,在猪配合饲料中的最高限量为0.25%,质量标准暂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GB 1886.7—2015)执行。

 

    上述修订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事项时,凡涉及上述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均以本公告为准。

 

    附件:《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农业部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pdf

版权所有: 海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海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海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